昆明12月20日電據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19日消息,《云南省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于2019年12月20日起正式實施。
“2019年8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在總結上海市、廣東省、天津市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印發《關于擴大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將云南省在內的21個省市列入試點范圍。”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胡雨介紹,《方案》的出臺,是優化云南省醫療器械資源配置,進一步釋放產業活力,加快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推動云南省醫療器械產業創新發展的重要舉措。
《方案》在醫療器械創新方面,鼓勵科研單位和科研型企業專注研發,通過委托生產,使產品上市,不需要轉讓研發成果,形成“賣青苗”的格局,從而提高研發技術的含金量;在醫療器械產業方面,允許醫療器械注冊人在試點省份跨省委托生產樣品和產品,企業間并購和重組更加靈活,合作模式更多樣,大大提高醫療器械的產出數量和質量。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實施后醫療器械監管將發生改變,目前醫療器械產品注冊和生產許可“畫地為牢”的局面將被打破,“品種屬人,生產屬地”的跨區域監管信息共享和監管協作模式成為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