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天津所有醫院的門診(兒科除外),將全部停止輸注抗菌藥物。不分大醫院、小醫院,是所有醫院。
▌16年底,門診輸液全部停止
近日,天津市衛計委發布《關于規范門診靜脈輸注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對門診輸注抗菌藥物的情況進行摸底調查,認真分析、評估,對有關就診形勢開展研判,制定相關措施,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制定的“合理用藥十大核心信息”。
到2016年底,全部停止在門診輸注抗菌藥物(兒科除外)。對于兒科要嚴格對照相關診療規范,準確把握靜脈輸注抗菌藥物的指征,杜絕藥物不合理應用。
停止門診輸液的新聞,在幾個月之前出現的頻率很高,最近一段時間兩票制落地執行的消息很密集,不過,業內人士恐怕早已研究出了對策。就現在來說,停止門診抗生素輸液的地區很多,輸液少了,口服藥用的肯定會多一點,此消彼長毋容置疑。醫生總是要想辦法先把患者的病治好,其他的再說。
▌患者流向基層?醫院不答應
醫院門診不輸液了,有專家判斷會有大量患者涌向基層醫療機構,比如社區衛生服務站、診所,導致大醫院人流量減少收入降低。這種看法其實有點幼稚。只要醫院還有盈利的欲望,就不會讓這種情況大面積出現,送上門到嘴邊的生意,怎么可能會推出去?就筆者的調研來看,事實的確如此。
一般來說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或者干脆讓患者辦理住院手續;或者介紹到下派的社區服務中心(掌控型醫聯體)輸液;再者就是一次性把口服藥開到位,回家吃一個療程再說。另外,還得說從患者角度看:愿意去醫院看病的,也瞧不上基層醫生的技藝。
所以說,醫院的收入不會受到太大影響,如果有,醫院的“娘家”——衛計委,也不會貿然就這樣不管不顧全面停掉。另外,還有個預感或者是猜測,要靠大輸液企業的年報來考證。這么多地方把門診輸液停掉了,國人消費的鹽水、糖水是不是真的減少了?
以下是賽柏藍整理的16年停止門診輸液的醫院和地區。
9月1日起,成都市第一人民醫院、成都市第二人民醫院全面停止門診輸液,兒科,腫瘤科,急診科和部分專科用藥除外。
8月3日成都市衛計委發布的《關于規范醫療機構門診輸液管理的通知》中指出,積極引導三級醫療機構逐步減少或關停門診輸液(除兒科、急診、特殊專科和日間手術外),確保2016年年底減少門診輸液50%,并于2017年年底全部關停門診輸液。
山東大學齊魯醫院黨政辦公室發布通知稱,自8月30日起,醫院輸液中心不再接收門診靜脈注射輸液。輸液中心將納入急診室整合使用。
2016年7月1日起,江蘇省除兒童醫院外,460多家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全面停止門診患者靜脈輸注抗菌藥物,成為中國第一個全面叫停門診輸液的省份。
7月下旬,山西省長治市衛生計生委召開新聞發布會,要求從2016年8月1日起在該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停止門診患者靜脈輸注抗菌藥物,10月1日起全面停止門診患者靜脈輸液(兒童醫院和兒科除外)。
2016年6月1日,河南省人民醫院取消門診成人靜脈輸液。
2016年3月1日,四川省人民醫院實行停止門診輸液(除兒科和腫瘤門診化療)。
2016年4月30日,北醫三院門診中心不再開展注射及輸液治療。
2016年4月1日,深圳市寶安區人民醫院停止門診成人輸液。
2016年4月18日,湖北省黃石市中心醫院取消門診成人輸液。
2016年3月4日,江西衛計委發文要求嚴控門診輸液,鼓勵探索取消門診輸液服務。
2016年1月22日,浙江衛計委發文要求三級醫院(除兒科和兒童醫院)取消抗菌藥輸液。
附:天津市衛生計生委關于規范門診靜脈輸注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區衛生計生委,委直屬有關醫療機構,醫學院校附屬醫院,部分企事業單位醫院:
為促進臨床合理用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持續改進醫療服務質量。經研究,我委就規范門診靜脈輸注抗菌藥物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
各區衛生計生委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規范門診靜脈輸注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從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高度,認清此項工作對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促進臨床合理用藥、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重大意義,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確定責任部門,保證各項工作要求落實到位。
二、制定措施,逐步推開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對門診輸注抗菌藥物的情況進行摸底調查,認真分析、評估,對有關就診形勢開展研判,制定相關措施,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制定的“合理用藥十大核心信息”,到2016年底,全部停止在門診輸注抗菌藥物(兒科除外)。對于兒科要嚴格對照相關診療規范,準確把握靜脈輸注抗菌藥物的指征,杜絕藥物不合理應用。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加大對全體醫務人員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的培訓力度,提高醫務人員和患者的溝通能力,加強健康教育和宣傳工作,爭取患者和社會的理解和支持,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引導患者規范就診,保護患者的合法權益。
三、履行職責,加強監管
各區衛生計生委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轄區內醫療機構藥物臨床應用的監督管理,特別是強化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做好協調、跟蹤、整改等有關工作,保障此項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