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本次人大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建議,盡快制定醫療保障法,建立一套全國統一的、覆蓋全民的醫保制度。鄭功成認為,醫保制度改革的目標不是醫保個人賬戶結存了多少錢,而是要起到互助共濟作用,讓所有人都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不因病影響生活質量。
盡管現行《社會保險法》第三章“基本醫療保險”部分對醫療保障做出了相關規定,但由于是原則性規定,再加上該法律是2010年制定的,有些條款已不適應今天形勢的變化,所以,針對醫療保障單獨立法是應有之義,期待醫療保障法早日納入立法規劃。
國家醫保局發布的《2018年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快報》顯示,截至2018年年末,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為134452萬人,參保覆蓋面穩定在95%以上。要想保障如此大規模參保人數的權益,僅靠現有法律及政策是遠遠不夠的,實踐中暴露出很多問題與醫保法律不健全有關。
以近年來頻發的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案為例,主要原因是醫保基金涉及多個鏈條,而現行法律體系不系統不健全。盡管《社會保險法》、《刑法》等法律中有相關懲罰性條款,但對騙取醫保資金現象并沒有形成有效約束,僅靠事后懲罰是不夠的,必須完善法律體系的治理。
還有,醫保基金在互助共濟方面還有待法律推動。如廣東全省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住院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分別達87%和76%,位居全國前列,而有的地方醫保報銷比例還有待提高,否則會出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這就需要法律來明確醫保基金籌資機制與責任分擔比例。
另外,現行法律滯后于改革進程,所以急需完善法律。如今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已經合并為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但現行《社會保險法》里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即新農合)”卻無“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國家醫保局是機構改革后新醫保的主管部門,也需要法律明確責任和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