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9月21日消息為避免醫院感染事件發生,4月至9月,鞍山市衛生監督局對全市直屬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處置情況及一、二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備案情況進行了專項監督檢查,對8家醫療機構給予不同程度的行政警告。
此次專項檢查針對市屬全部一級以上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采供血機構及部分未定級醫療機構,重點監督檢查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建立及備案情況、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情況、醫療機構醫療廢物實際處置情況。經檢查發現,鞍山市大部分醫療衛生機構能夠建立健全并有效執行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度,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并交由有資質的集中處置單位處置,建立了符合衛生要求的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對醫院污水進行無害化處理后排放。大部分開展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醫療衛生機構都能夠向鞍山市衛生計生委進行備案,并建立相應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體系和應急預案。
在檢查中也發現不少問題,部分單位不能嚴格做到將醫療廢物按照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容器內;個別單位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未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或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等設施不完善;個別醫院在未完成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備案的情況下開展病原微生物實驗。針對存在問題,市衛生監督局均下達了衛生監督意見書,責令相關醫療衛生機構改正其違法行為,共監督檢查單位62家,立案8起,罰款6000元,對8家醫療機構給予不同程度的行政警告,市衛生監督局將陸續對責令整改的單位進行復查,確保其改正違法行為。